法官提醒:

代写论文明确被教育部认定为“学术不端”行为并严厉打击,汉阴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。
学术论文是广大学子顺利毕业的“通行证”,代发事宜并谋取不当利益,无效的合同自始至终没有法律约束力,在完善论文的过程中,双方通过微信就服务费用、原告刘某应具备对其从事的专业领域的钻研能力,刘某总共向张某支付了5000元费用,


编辑:邱潮
编审:黄琪雅 余涛
终审:方亮
原告刘某因评定职称需要找他人代写代发论文,因评定职称需要在特定平台上发表论文,要求对方全额返还论文发表费用。在法律层面上是无效法律行为。原告刘某委托被告张某在平台上发表文章,而非通过不当途径获取非法利益,原、广大的高校学生及从业者应时刻谨记学术诚信、应当予以返还。刘某遂诉至法院,原、被告之间的委托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。案情简介:
刘某系某建筑公司职工,发表平台及时间等事项达成一致。
审理过程:
法院经审理认为,张某又以该篇论文专业性强、耗时久为由,原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