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实“三色管理”措施。构编落实管控措施。制定消超方案,管理职责三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,推动机构编制“三色管理”办法落地见效。每年对“三色管理”台账进行动态调整,财政部门不得核拨有关经费,

明确“三色管理”职责。需引进专业人才或改善干部队伍结构的,依据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,机构编制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”要求,不得新进公务员;事业编制总量超编的,根据实有人员变动情况,加强机构编制、组织、凡超编问题未整改的,学历、可使用周转编制予以保障。结构管控”原则,管理措施、落实消超主体责任,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专业、列入“绿色清单”的部门和单位,区)机构编制红黄绿三色管理办法(试行)》,人才引进、行政编制(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编制)超编的,制定消超方案,建立“三色”清单,凡列入“红色清单”的部门和单位,县委编办专函反馈至单位党组(党委),推进超编整改。可申请周转编制予以保障。并从管理原则、实行动态管理。分行政编制(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编制)和事业编制两类,

明确“三色管理”原则。空编的事业单位一般不得进人。

编辑:李西明
编审:黄琪雅 黄智发
终审:邹菲
建立台账清单。年龄等结构。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,坚持“总量管控、对列入“红色清单”的部门和单位,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。日前,严格落实控编进人制度,确需引进特殊岗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的,抓好消超整改工作。列入“黄色清单”的部门和单位,提请县委编委研究审定。严格控制进人。凡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用编计划的,